2024年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13篇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6月15日,新区法院开展“法律伴成长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兰州新区舟曲中学50余名师生走进新区法院旁听庭审,了解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13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13篇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1

6月15日,新区法院开展“法律伴成长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兰州新区舟曲中学50余名师生走进新区法院旁听庭审,了解到法院工作职能,生动、直观地接受了一次“沉浸式”法治教育。

活动中,同学们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法院的安检室、诉讼服务大厅,少年法庭、刑事审判庭、家事审判区等审判工作场所,了解了法院内部场所的功能,知晓了法庭审判设施的用途,明白了法槌、法治文化墙的含义,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人民法院对司法公正的追求。

随着法槌“砰”地一声敲响,一起由刑事法官公开审理的电信诈骗案件正式开庭。师生安静坐于旁听席上,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庭审结束后,法官针对未成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等特点,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将依法育人和以德育人相结合,深入浅出地宣传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反电诈、交通安全等相关内容,通过互动问答的"方式提高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起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意识。

一位参加活动的老师表示:“法官讲的法律知识,孩子们不一定都能理解,但他们很认真的在看,在感受,这就说明,在孩子的心中已经树立起了对法律的崇敬。”

此次“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得到了学校师生们的一致好评,以“零距离”的学习方式切实体会法律的权威性,进一步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也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法治意识根植于每位师生的心中。

新区法院将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和监督职责,依托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法治教育,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平安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2

近年来,xx社区围绕“发挥核心作用,建设人文社区”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活动为载体,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几年来,我们社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把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列入社区工作的重要日程。成立了以社区书记王先升为主任,村长刘万高为副主任,社区民警、文教干事参加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职责,按小区划片,落实了责任,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为了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们坚持做到:

1、是社区工作计划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

2、是社区大的活动必定有关心未成年人的工作内容;三是每季度开展一次关心青少年成长的专题教育或专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提高了青少年的思想和政治素质,维护了社区的治安稳定。

二、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除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关心教育外,社区也是一块重要的阵地,然而,未成年人的思想建设工作是全方位的,要做的工作很多很多,作为社区,我们把工作的定位首先放在他们的思想教育上,更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积极配合学校和家庭,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自觉遵纪守法的思想品德。

三、抓好重点,切实为未成年人多办实事。

针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点和热点,我们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力为未成年人多办实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与时俱进,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把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3

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庆市涪陵区逐步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格局。在“六一”期间,深入各个学校广泛开展“护苗”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为全区的青少年成长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文化市场环境。

一是召开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5月31日,涪陵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暨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今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区政府副区长在会上强调,各单位、乡镇街道要持续推进“六大保护”有机融合,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要加强社会宣传引导,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未成年人茁壮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二是成功举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以“喜迎同心护未来”为主题,积极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开展系列未成年人教育宣传和关爱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深入开展20xx年“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为深入推进“护苗”专项行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全区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积极开展20xx年“绿书签”进校园活动。通过校园LED播放“扫黄打非”公益宣传视频,举办手抄报、书法、绘画大赛,开展“绿书签、伴成长”专题阅读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尊重知识、绿色阅读,自觉抵制和远离有害出版物,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绿色、健康的文化环境。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4

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一个合格的教师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

每一位学生有他自己的人格,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和理解,也希望得到老师的尊重和肯定。只有让师爱扎根于育人的土壤,用心去和学生交流,用爱去和学生沟通,建立起师生间的真挚情感,才会叩响学生心灵深处的琴弦,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让学生接受你的教诲。因此,我们对学生要真诚相待、真心关爱,用师爱的真情去感染他们、帮助他们,用师爱去换取学生的尊重与理解;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5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明确活动主题和内容

学校成立以郭光恒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在学校会议室召开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活动安排会议。会议上认真组织学校教师学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并详细讨论了活动方案和主题活动形式,确保本次活动积极推进和全面落实开展。

二、大力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6月1日,为全校学生发放《保护未成年人倡议书》,倡议全体学生、老师、家长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多一点关心、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尊重、多一点关爱,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应对突发暴恐事件的防范意识,提高面对暴恐事件的处置、救护及有效逃生避险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6月2日上午,学校与炳草岗派出所、东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合力开展警校联防联控模拟应急演练。

3、20XX年6月11日开展“合力保护·关爱成长”——未成年人保护主题班会活动。上午9:30,各班班主任播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视频,带领学生全面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引导未成年人自尊自爱、自立自强,支持帮助未成年人进取进步、成长成材。

4、学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中心内容,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各班级制作了丰富多彩、内容充实的黑板报,形成有学生的地方就有保护法宣传内容。实现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尊法,认真学习做好新形势下的“阳光好少年”。

通过开展多形式的活动,为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家庭美满幸福、校园和谐提供了法治保障。培养有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时代少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6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8月6日上午,曹县司法局联合邵庄司法所在人民公园开展“法护成长·未你而来”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法律普及志愿服务队的十名志愿者参加。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根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向群众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资料,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政府保护、网络保护六个方面向咨询群众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亮点,并普及安全常识,针对暑期暴雨洪涝讲解应急避险和自救办法,提高未成年人自救自护能力。让群众意识到孩子自护的重要性,自觉参与保护和教育好未成年人,使他们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如何提高自我保护。

此次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横幅1条,发放宣传单200份,提供相关法律知识咨询20余次,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和增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共同参与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7

8月5日,剑河县岑松镇组织民政分管领导、干部、大学生志愿者,利用赶集天的集市利民政策宣传平台,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活动。

近期,多地发生溺水、摔伤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件。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岑松镇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利用儿童易学易懂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漫画手册》对学生及其家长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宣传,助力提升学生及家长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氛围。

活动引来许多学生和家长关注咨询,他们表示,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知识,紧绷学生人身安全之弦,自觉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卫士,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据了解,该镇还通过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组干力量,利用广播、海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取得积极成效。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78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8

为使学生懂法、守法,加强法律意识,一年来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全校逐步形成了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校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大学习宣传,我校结合《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学习,既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规划。学校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中,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内容。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贯彻实施。

二是组织培训。我们通过召开教师例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理解该法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全体教师法律意识和水平。

三是搞好宣传。为使该法深入人心,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黑板报、组织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办法,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学习氛围。通过大力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教师和群众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努力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一)确保未成年人能健康成长。

一是学校切实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列入计划。认真做好大课间和课后学生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好教师、运动项目,运动场地和器材,把集体体育活动落到实处。二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休息睡眠时间,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课堂的质量和效率。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10小时。三是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制度。学校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或体育文化节,因地制宜地开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学校有体育特色。四是帮助学生掌握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学生近视率。学校每天上下午组织学生做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字姿势,控制近距离用眼时间,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五是加强对未成年学生健康教育和指导。学校积极做好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心理卫生、禁毒控烟等方面健康教育。学校每周在活动课安排健康教育不少于20分钟。六是建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学期开展一次健康检查,并确保相应经费。七是努力营造重视学生体育的社会环境,积极倡导“健康第一”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注重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饮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体育锻炼,形成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素质教育,办出学校特色。

1、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理想道德教育,使他们从小树立远大的理想,形成正确的成才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倡导他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公德,反对封建主义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近年来,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建设校园文化宣传栏、篮球场、学校花园、硬化路面和校训校风、名人名言方大张贴上墙,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使每块墙壁都会说话。以建设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文化浓厚、恬静雅致的校园环境为目标,对未成年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9

今年9月14至20日是我省第xx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9月16日,珠山区新村街道中路社区及计生协在辖区红苹果幼儿园开展“法典护成长,助力少年强”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用图文并茂的方式、生动活泼的语言向孩子们讲述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起学习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保护。让孩子们了解哪些行为是危险的,是不可为的,遇到了事情应该怎样做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短短半个多小时的讲座,小朋友们纷纷举手提问或回答问题,秩序井然、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活动结束后,老师更是把此次的学习的内容布置成家庭作业,提醒家长要引起重视,带着孩子一起认真学习相关内容,积极配合学校,进一步做好儿童危险行为的提示工作,防患于未然。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10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赋予民政部门更多职责任务,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普及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及理念,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平区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主业的原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现将20XX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固组织架构,形成“工作协作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根据《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区将“和平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充实调整为“和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和民政局局长担任副局长,区内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加强宣传,健全“社会关爱网”

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为载体,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各类资源,以法制教育为切入点,利用辖区内的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维护儿童权益的.各项活动,提出“有活动、有场所、有作用”的社区未成年人工作要求,即,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社区文化教育活动中,寒暑假为未成年人设计专项活动项目,社区图书阅览、健身等公共活动场所定期为青少年免费开放,同时,街道社区要用好辖区资源,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成长的生活空间。

三、加快部署,织牢“长效保障网”

下一步,和平区将整合全区各类资源,统筹部署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公安、教育、司法等重点部门和街道各司其责,上下联动,不断加大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落实相关教育关爱政策,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大未成年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鼓励开设未成年专项公益创投项目,支持专业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多形式的未成年人宣传保护活动。三是提升专项工作队伍能力。与省市知名高校协作,每年在社区工作者培训内容中,加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专业培训内容,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未保工作水平。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凤治县办[20xx]2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为提高我镇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今年我县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主题——学习宪法尊法守法,并立足我镇实际,联合司法、法庭、安监、计生、派出所等相关执法单位开展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我镇开展四月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开展法制宣传月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和措施之一,是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方法,为了认真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镇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书记为组长,镇综治维稳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农技站、畜牧站、民政办等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各个部门、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驻镇各单位、各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黑板报和标语等形式,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群众实用性为主要目的,主要宣传的法律法规有《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土地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等。通过接受群众咨询和向他们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开始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提高学会运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的能力。

2、对全镇调解员和各村干部进行了人民调解的培训,讲解了新时期人民调解新知识,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能力。

3、悬挂宣传横幅,营造的宣传氛围。为了配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在镇区主干街道悬挂普法宣传横幅9条,利用电子屏、广播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4、组织全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驻镇各单位负责人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参加人数达到100多人。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5、由分管综治领导组织综治、司法、派出所、土地、工商、计生、林业等部门在镇区街道集中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65人次,散发宣传资料2500余份。

6、4月16日下午在陈村镇上营村开展了法制宣传月文艺巡演活动,观看群众达到5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7、学校为加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组织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宣讲团在中小学举办法律知识巡回宣讲,全镇1000余名小学生参加了活动。

经过全镇各级干部努力,第二十一个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为教育群众成为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新时代农民奠定了基础,同时营造了良好法制氛围,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陈村和谐稳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12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共识,斑竹园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于10月28日上午联动斑竹园街道石坝社区未保室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宣传活动,共40余名未成年人参与。

活动现场未保站社工耐心细致地为孩子们讲解新修订《未保法》出台的背景,并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六个方面讲述未成年人要如何预防以及如何采取自我防护措施等相关问题,帮助孩子们培养良好的法律观念。在打卡环节,社工鼓励孩子们分享自己的学习收获。

不少参与活动的未成年人都表示通过发放的宣传单学习了不少关于保护自己的知识,同时也通过《未保法》宣传对法律有了更多的"认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就如同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保护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发挥了斑竹园街道未保站、未保室两级联动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为他们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斑竹园街道未保站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社区未成年人保护总结篇13

为切实做好涪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5月11日,涪城区民政局在铁牛广场举行“关爱儿童·守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分发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现场答疑等方式,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个角度向群众宣传讲解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群众对未成年人呵护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让群众充分认识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品5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意识,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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